贵州省文化旅游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征集长征馆(红飘带)项目合作单位公 告
日期:2023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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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旅行社、OTA平台、各类交通平台、研学机构、红培机构、景区景点、博物馆、展陈馆、学校、文化培育中心、非遗传承机构、文创机构、餐饮、酒店、民宿等。
(二)合作伙伴十分了解文旅市场情况,具有较为丰富的文旅资源;
(二)拟定将长征馆内商业区域租用给合作方作为商品售卖、文化活动体验、餐饮服务等经营使用,拟采用保底租金+营业额分成方式进行合作。租用面积和合作方式以具体合作项目实际签署协议为准。
1、经授权,可在经营宣传活动中合理正确的使用长征馆(红飘带)项目 LOGO和品牌。
2、优先参与长征馆(红飘带)项目组织的国内外宣传推介和培训学习活动。
3、根据政策利惠,优先纳入长征馆(红飘带)项目合作渠道库,并给与相应的政策支持。
4、可免费领取和播放长征馆(红飘带)项目科普宣传资料、宣传片,拥有代售长征馆(红飘带)项目相关产品的权利。
1、严格遵守《长征馆(红飘带)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》,按照约定开展相关市场活动,做好活动服务和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工作。
(一)意向合作单位应向公司提交《合作单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(二)公司收到申请后,根据评审程序对意向合作单位进行综合评审;
长征馆(红飘带)项目常年接受合作申请(前期已提交申请材料的无需再次申请)。